公司严格按照《公司法》《证券法》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》《公司章程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,通过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,加强内部控制建设,强化内部和外部的监督制衡,推进规范运作;保障股东的合法权利并公平对等,尊重利益相关方的基本权益;贯彻落实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的发展理念,积极履行社会责任。
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,公司严格按照《公司章程》《股东会议事规则》 的规定和要求召集、召开股东会, 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够享有平等的权利,充分行使自己的表决权。
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,对股东会负责。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,包括6名非独立董事、4名独立董事,董事成员专业结构合理,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知识、技能和素质,为董事会注入了强大的专业力量。董事会严格按照《公司章程》《董事会议事规则》 的规定和要求运作,运行规范高效,对公司发展战略、规范运作、经营管理、风险内控等重大事项做出科学和专业的决策。
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,对董事会负责,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,主要负责对公司中、长期发展战略、重大投资决策及可持续发展政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。
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,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、审查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效果,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。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,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。
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,主要负责拟定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,对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、审核,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:
(一)提名或者任免董事;
(二)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;
(三)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《公司章程》规定的其他事项。
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,对董事会负责,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,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;制定、审查公司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、决策流程、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,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:
(一)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;
(二)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、员工持股计划,激励对象获授权益、行使权益条件成就;
(三)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;
(四)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《公司章程》规定的其他事项。